業務職掌
政風室業務職掌(分機34900)
單位人員 | 業務職掌 | 連絡電話#分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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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主任 | 綜理本局政風業務 | 22289111#34901 |
劉科員 | 政風預防、維護、業務稽核、廉能透明、採購監辦等業務 | 22289111#34917 |
簡科員 | 政風預防、查處、財產申報、採購監辦等業務 | 22289111#34915 |
林業務助理 | 登記桌、推算、政風綜合、預防、維護等業務 | 22289111#34913 |
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4條規定,政風機構掌理事項如下:
1. 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。
2. 廉政法令、預防措施之擬訂、推動及執行。
3. 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、協調及推動。
4.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、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。
5. 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。
6. 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。
7. 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。
8. 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。
9. 其他有關政風事項。
工作內容
1.機關安全維護:
•為維護機關安全,擬訂各項維護計畫,預防危害或破壞本局之事件發生
•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,避免事態擴大至影響本局之安全
2.公務機密維護:
•利用各種機會辦理公務機維護宣導,使員工了解相關法令及具體做法
•推動本局保密措施,並對特殊事項,策訂專案保密措施,防止洩密情事發生,遇有洩密事件,立即依法處理
3.廉政宣導:
宣導與本局業務相關之政風法令,並貫徹執行本局政風法令、講解廉政肅貪案例,表揚優良政風事蹟,使員工惕勵奮勉,知法守法,維護機關聲譽及形象。
4.採購監辦:
秉持公正、客觀、超然立場,針對採購辦理流程,適時建立稽核、受理檢舉、查辦制度,並隨時注意有關採購人員之品德操守。綜整本局採購案件辦理情形,分析本局採購案件錯誤及違失態樣。
5.貪瀆預防及發掘:
•本著預防重於查處之原則,訂定各項業務具體防弊措施,追蹤管制防弊措施執行情形,並研析本局發生之貪瀆案件,訂定具體改進措施
•查察作業違常單位及生活違常人員、稽核易滋弊端之業務、調查民眾檢舉及媒體報導有關本局弊端事項,並辦理局長交查事項
•設置本室檢舉貪瀆專用電話(04-22548639),鼓勵員工及民眾檢舉,並依據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有關辦法,審慎處理檢舉貪瀆案件
6.財產申報:依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』及相關規定,辦理財產申報、審查及查閱等作業
7.其他:辦理廉政研究、廉政教育訓練、廉政會報及提升社會參與、強化全民反貪意識等廉政議題活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