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局辦理「臺中市中央公園(含停車場)OT案」,擬透過委託民間廠商的創意發想與經營經驗,提升整體服務品質,以提供更優質的服務與使用環境。本案依據促參法第6條之1規定應辦理公聽會,此次舉辦公聽會目的,主要就是聽取在地居民與專家學者等的意見,期盼本案未來能與地方互榮共利,以達政府、廠商、地方三贏之局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