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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政府建設局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(挖掘管理科-約僱四等)

機關徵才
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
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
名額 1
有效期間(訖) 0001-01-01
資格條件 1.學歷要求:大學、專科以上。
2.科系要求:不拘。
3.駕照要求:需具備駕照(種類):機車或汽車。
4.工作經驗:不拘。
5.語言能力要求:不拘。
6.使用電腦能力:電腦基本操作、文書處理、網際網路。
工作項目 1.共同管道及寬頻管道維護業務。
2.執行統一挖補工程及相關業務。
3.1999民眾陳情業務。
4.其他長官交辦事項。
※需適時配合加班及臺中市內場勘
工作地址 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(挖掘管理科)
報名方式 1.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4年11月0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網站點選「我要應徵」(如未註冊先點選「前往註冊」)並上傳相關附件;或採EMAIL應徵:請將應徵資料並同履歷表寄至hbtcm01531@taichung.gov.tw,並請於主旨註明【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約僱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(挖掘管理科-約僱四等)】
※<應上傳證件>:
A.履歷表(請詳細填寫並註明手機及email等聯絡方式)。
B.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。
C.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D.工作經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。
2.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,本局將擇優面試,時間另行通知。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,恕不通知及退件。
本案承辦人:人事室陳小姐 04-22289111#34713。
其他 1.工作時間:自8時至17時(視業務情況需配合加班)
2.休假方式:周休二日。
3.核薪方式:月薪(約新臺幣34,775元)
4.本職缺除依需求名額錄取正取人員外,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2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,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局及所屬機關等別相同或性質相近之職缺。
5.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處理能力、主動積極精神及能配合業務加班者。
6.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、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。
7.僱用期限:定期契約 ,自簽訂僱用契約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(預計至115年10月30日止),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
連絡人 人事室陳小姐
連絡電話 04-22289111#34713
市政分類 徵才資訊
  • 市府分類: 徵才資訊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5-10-30
  • 發布日期: 2025-10-30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
  • 點閱次數: 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