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各單位移交道路照明設備,應依相關法規、契約書圖或其他相關文件辦理,確認現場設備完整功能正常。
- 各單位移交道路照明設備,應檢附工程竣工圖、財產移交清冊等紙本藍圖或CAD數位檔等基本文件,與路燈異動(包含增設、廢止及遷移)資訊(表格如以下附件),經臺中市養護工程處路燈養護科確認後同意接管。
- 附件表格中,黃色欄位為必填欄位,請確實填寫;如有疑問,請洽詢臺中市養護工程處路燈養護科。
- 路燈養護科辦公室(408009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五路一段331號2樓路燈養護科)
- 電話:(04)2228-9111#34100
- 傳真:(04)2380-07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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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燈、開關箱及迴路設施移交應備清冊
- 市府分類: 公共建設
- 最後異動日期: 2023-09-19
- 發布日期: 2020-02-04
- 發布單位: 臺中市養護工程處
- 點閱次數: 167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