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維持本市「農曆春節」期間道路交通順暢及市民環境品質之提升,除緊急性搶修工程外,自110年2月3日起至110 年2月26日(農曆正月十五日)止,禁止挖掘轄區道路。惟涉及道路養護刨封作業,不受前揭禁挖限制。